第11章 (第1/2页)
某种程度上,和化龄十年的书有几分相似。 路卿对这种虫多少有几分招架不住。 两虫加了好友。 大片空白的通讯录多出了一个叫做普罗米·安飞宇的新名字。 年轻雄虫拍着胸脯信誓旦旦:“以后咱通讯器联系,有事就找我,有我罩着你,哥你性格太好了,这么好的虫怎么都没几个联系虫呢,没关系,到时候我给你多介绍介绍,拓展朋友圈。” 几乎每个和路卿认识上的虫,都会想着介绍虫给他认识。 但事实上,路卿并不想认识很多虫。 若非那本药膳书勉强算作祖父的遗物,他大概也不会去做直播。 路卿拒绝了他,看安飞宇实在坐立难安,告诉他宣传他的菜谱,就是对他最大的帮助。 当天晚上,书那里收到了近百的提示音。 【推广度 89( °°)】 书豆大的黑色小眼睛瞪得老大:“路路子,你去干哈了。你终于听我的,利用起你滴美色,招来无辜的新教徒了?” 新教徒是书对学了药膳的虫的新叫法。 它说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开创一个教,教里有无数教徒听它与宿主传道受业解惑。 路卿说:“应该是普罗米副总介绍的。” 书更加震惊:“什么?那个找你麻烦的小赤佬?” “来来来,细说细说。”书一溜烟跑了没影,过了几秒,捧着路卿为了哄他留下而做的百花糕和瓜子,搬了个纸质小板凳坐下。 路卿大致说了一遍事情的经过,看时间不早了,去小庭院里挖成熟的菜。 书听得意犹未尽,摸着自己不存在的下巴,啧啧称奇:“路路子这人格魅力,哎。” 秋日的凉风习习,飘来零落的花雨。 隔壁家的宅子种了蔺枣树,到了秋天开花后的冬日,便会结出青棕色的果儿。 小时候,雌父还未离世,到了冬日,他就会带着路卿来祖父家玩。 隔壁宅子的雌虫是个温柔的亚雌,在蔺枣树结果后就会摘一筐给他们。 祖父和雌父都很喜欢蔺枣,将枣子洗干净以后便会做成蜜枣钱,浸在糖汁里,软软糯糯,唇齿留香。 祖父的宅院许久没虫,隔壁的亚雌听说结婚之后也搬家了,独留那两棵树,经历一年又一年的更替与季节的变换。 亚雌在离开前对祖父说,如果他们还留在这里,可以随时来他们庭院摘枣子和枣花。 否则空空落下一地果泥和花瓣,未免太惨了些。 虎头菜两天的时间已经精神饱满地撑出自己的大半个脑袋。 绿莹莹的高帽子连接着从绿色渐变成白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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